一家教育培訓機構在平頂山市區的河濱公園內,開設了一家大型幼兒早教場所。對此有市民質疑其在公園的行為有占用綠地的嫌疑,而公園方則認為,這是在“為了服務市民”。2014年5月14日,東方今報對此事進行了報道。
  近日,東方今報平漯周刊記者進一步瞭解到,被用作幼兒早教的建築為一棟臨時建築,而公園方面則表示,“若有他用,可隨時拆除”。□東方今報記者 巫曉
  【回顧】幼教機構現公園 官方稱“服務市民”
  不久前,有市民向記者報料稱,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內竟然有人開設了一家大型親子幼教機構,該機構位於公園南門處一個人工湖中間的小島上。記者前去走訪時發現,該親子幼教機構為“紅黃藍親子園”,占地1畝半左右,正在裝修,據說很快就要招生營業。
  而記者從“紅黃藍親子園”一名工作人員口中得知,該園屬於商業機構,主要收納0~6歲的幼童進行親子教育,按照課時收費,每課時100元。
  公園內為啥會出現這麼一個大型商業機構?平頂山市河濱公園管理辦公室主任李輝表示,建設“紅黃藍親子園”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服務市民,“但是,畢竟親子園是屬於個人投資,(既然投資)他們也應該收取相關的費用”。
  【進展】親子園用地屬於臨建 可隨時拆除
  5月14日,東方今報以《平頂山一幼教機構“進”公園》為題,對此事進行報道。事後,多名市民向記者反映稱,“既然是公園裡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棟建築呢?它有沒有經過審批?”
  對於市民的質疑,李輝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由平頂山市城鄉規劃局所頒發的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,其上面標明現“紅黃藍親子園”所使用的建築屬於臨時用房,基底面積為996㎡,規劃審批要求中明確規定:“有效期為兩年,在有效期內有城市規劃需要時,須無償拆除。”這一點也得到了李輝的認可。
  此外,李輝向記者提供了一份1996年繪製的河濱公園規劃圖,但在該圖上記者並沒有看到目前“紅黃藍親子園”所使用小島的規劃內容。而李輝解釋為,河濱公園在規劃之初,小島所在的區域還是一片荒地,後來河濱公園把這一區域默認為公園的“游覽休息區”,而小島10年前就存在了,具體咋審批的他不清楚,建築是去年開始動工的,今年剛建成。
  【市民】“臨時建築”不該成為賺錢工具
  對於公園方面的回應,不少讀者認為“純屬笑談”。初中退休教師張先生覺得很詫異:“公園管理者在公園內部建設一個臨時建築,然後聲稱是服務市民,真不知道這個臨時建築怎麼服務市民。如果真的是為了服務市民,為啥還要收取租金?”早前,東方今報記者曾對“紅黃藍親子園”的租金數量和用途進行過瞭解,而李輝則表示“保密”。
  市民盧女士認為,公園不應該挖空心思在商業化上打擦邊球,“把這個臨時建築租出去,一年肯定能收取不少租金,但公園的屬性就變了。還有一點,畢竟是臨時建築,能存在多久?為了短短一兩年的租金,這樣做真的不合適。”
  《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》第十七條中明確規定:“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應在規定期限內恢複原狀”,而河濱公園內的“紅黃藍親子園”目前還沒有開業,它所使用的臨時建築規劃期為兩年。向記者反映問題的張姓讀者還對河濱公園的做法提出了疑問,兩年之後怎麼辦?臨時建築拆掉,再重新建設一個臨時建築,還是親子園繼續營業在一棟違建中?
  對於此事的進展,記者將繼續關註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所用建築屬於臨建 “可隨時拆除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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