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科學院院士王正敏被昔日學生舉報涉嫌學術抄襲、科研成果剽竊、院士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,最近,王正敏2005年被增選院士時推薦他的7名院士當中融資的4名推薦人向中國科學院寫聯名信,要求中科院對王正敏予以除名。(1 月7日《央視》)
  如果說此前學生舉報與復旦撐腰讓我們這些“外行人”看不清孰是孰非的話,那麼現在推薦他港式飲茶的四名院士的聯名呼籲,或許可以有利於我們從“專業”的角度,對是非有深入的廓清。按理說4名院士知錯能改,好像也該表揚兩句,但仔細想一想,今日的尷尬又能怪誰呢?不正是昔日一種“好好先生”思維之下,放棄了自己推薦信所承載的責任擔當,才造就了今日的尷尬嗎?而這種先“推薦當選”後“呼籲除名”的尷尬,何嘗不是當下四處存在的“不負責推薦”的一個鏡鑒?
  發表聯名信的院士說,“當時只看了推薦材料,並沒有審查《增選候選人論著目錄附件材料》”,“當時就聽人家說,就是有一個老的資深科學家,他們單位(復旦大學)也向我們推薦,我們相信了,我們相信了單位”……這話關鍵字廣告讓人哭笑不得。為什麼遴選院士的時候需要已經當選院士的推薦制度?就是因為院士在學科內更專業,知道學術水平該怎樣判斷。怎麼可以連參選的材料都不審查,“聽人家說好”就跟著說好?
  別人相信你的推薦,是相信你的江湖地位,相信你能負責任地做出一個鑒定。但不少國人的“推薦”經常面子高於一切,好話遮蔽真話——考碩士考博士,隨便拉個高職稱的人就可以整合負債寫下滿紙溢美之詞;找工作求職,推薦時說得天花亂墜,看材料完全就是個無所不能的“超人”;別人出書時“聯袂推薦”,上綱上線無限度誇大,等到讀者看了才大呼上當……
  健康的推薦文化,是“陌生人社會”里非常節約成本的一項制度安排。若大家都不覺得“推薦”需要尊重事實、責任第一,反倒覺得這就是一個做好人拉關係的“走形式”。結果就是讓“推薦”淪為形式,寫的不負責,看的不相信。據說很多跨國公司、國外大學,在一再上當之後,也大呼“中國人的推薦信信不得”——好好一個增進信用的把關制度,活生生地“廢了”,都想做好人、給面子,最後連自己的臉面都弄沒了,這是怎樣一信用卡代償個遺憾!
  師碧澄  (原標題:“院士涉抄襲”:不負責任推薦的尷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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